家庭當中,除了兒女、夫婦、就是父母,都是彼此最愛的親人,但為什么越是親人煩惱卻越多呢?
第一、不在意,從表現形式上來說就是疏忽,都會彼此認為做什么對方都應該會接受,所以就放松了,不認真了,自私了,任性了,沒有防范了,沒有顧慮了,其實呢,我們每個人的內心都是需要尊重和平等的。
第二、過分“關心”,對于自己的親人,總是拿出自己認為最負責任的態度去“關心”她們所做的一切,包括父母的自由,父母的言行,兒女的交際,兒女的隱私,愛人的行蹤,愛人的愛好,對自己的“付出”百般標榜,并時時期待所有家人對自己“付出”的認可,這是什么?這是矛盾的根源,這也是自性不夠平等的體現。
第三、要求過高,越是對自己的親人,越有不理智的要求,越是達不到自己的要求,越是怨氣沖天,包括對父母的不滿意,怨恨自己的父母不能像有本事的父母一樣給予自己富有的根基;對兒女不滿意,看到別人家的孩子有出息,恨不得將自己的孩子拿過來拳打腳踢,也要讓他有出息;對于愛人,更是沒有知足的時候,看人家老公到點就回家,看人家老公能掙多少多少錢,看人家老婆,總是那么溫柔,看人家老婆素質多高。
這些是什么?是貪欲,是自性不夠清凈的體現。怎樣去根除我們這些無名的罪障呢,唯有調伏自心,放低自己,心生平等;放寬他人,心生慈悲。暫時做不到面面俱美,也要將自己最美的一面留給自己的親人,付出的時候,少一份索取;接受的時候,多一份謙讓,珍惜彼此不只一世的親人緣份,互相攙扶,互相感恩,家和萬事興,人慈百福臨!